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次数:20

 

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院内涵建设,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落实我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为规范我院博士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力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2. 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科研成果申请成果奖学金一等奖的,成果中至少有一篇博士指定期刊目录内的期刊论文;申请成果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的,至少在读期间有参与过科研项目的经历。

其中学术论文和授权发明专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请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且需要提供相关声明支撑材料)。

②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申请人必须为第二作者。

注: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截至时间一般当年2最后一天。成果须为博士在读期间获得成果第一单位须为上海电力大学(共同第一单位的情况,上海电力大学必须排名第一)。

3. 在校期间存在有违法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尚在校级处分期内及其他学校认定不合格情况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评选范围与候选名额

 评选范围: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成果奖学金的获奖比例按照年级分配,分别是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70%。

 

、申请流程

博士研究生应如实、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一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1. 申请人在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里录入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包括:期刊论文,竞赛获奖,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至多3项),荣誉获奖(各类奖学金,如课程奖学金,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团员等)等信息

2. 在上述成果通过学院审核后,进行奖学金填报申请,填报流程:在“研工管理”中的“奖学金申请”,点击“学业奖学金”进行申请。

3. 在奖学金申报页面中如实填写科研分值,科研分值计算标准见888集团登录入口检测研究生科研分计分办法(适用于2020级及以后研究生):/7a/fe/c2468a228094/page.htm

注:科研分值在评选中起参考作用,必须填写

4. 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提交,并联系导师审核奖学金申请。

 

、评选与公示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奖学金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无异议,学院将候选名单、申请人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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